济南施工升降机租赁
  • 建筑设备租赁
  • 塔机租赁
当前位置:当前位置:济南金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> 新闻中心 >
 

济南塔吊使用年限报告

时间:2019-07-26 10:40 来源:http://www.jnjtsbzl.com 作者:济南金泰建筑设备租赁 浏览次数:


  济南塔吊/根据《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(第一批)的公告》(第659号),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(TOWER&nbspCRANE)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:

  (一)下列三类塔吊,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,方可继续使用:

  ⒈ 630kN.m以下(不含630kN.m)、出厂年限超过10年(不含10年)的塔机;

  ⒉ 630~1250kN.m(不含1250kN.m)、出厂年限超过15年(不含15年)的塔机;

  ⒊ 1250kN.m以上、出厂年限超过20年(不含20年)的塔机

  (二)若塔吊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,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。

  (三)除整机外,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,应按照《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》(GB5144—2006)第4.7条:“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”的规定执行。
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jnjtsbzl.com


上一篇:上一篇:塔机的变电测法具备优势 下一篇:下一篇: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市场范围